雅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案件,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对全市行动期间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雅安市石棉县新兴口腔门诊部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案
2019年10月28日,石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石棉县新兴口腔门诊部例行检查,发现该店库房内摆放有外包装未标示生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号等信息的进口医疗器械2400支,该店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和备案情况。2019年12月31日,石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无合格证医疗器械2400支、罚款人民币68000无”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雅安禧云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货未查验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案
2019年11月5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雅安市禧去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货时未检验食品、食品添加剂供货者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020年1月7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雅安市名山区腾逸百家超市价格不正当竞争案
2020年1月9日,名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名山区腾逸百家超市例行价格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利用标注有“原价”金额数字、商品名称、型号等内容的价格标签进行节日商品促销让利活动,该超市不能提供其促销的“苏泊尔”、“九阳”等品牌型号破壁机产品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或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票据、记录等相关材料,当事人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诈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行为。名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药品案
2020年1月3日,宝兴县市场监管局对宝兴县灵关镇中心卫生院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使用的多酶片及颈复康颗粒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宝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销售无合格证医用一次性使用口罩案
2020年1月26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投诉在雨城区羌江南路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药店销售的口罩标识标签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明:该药店于1月22日从微信联系人李军月处购买了7000只由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医用一次性使用口罩,现场核查已销售1600只,余下5400元口罩中有1000只生产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与当前日期不符,且该药店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合格证明等材料。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违法出了“没收一次性口罩5400只、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雅安市石棉县樊高峰销售猪肉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8日,石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人民路农贸市场的生猪肉销售摊区有67号摊位经营户销售高价猪肉。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查实,当事人樊高峰在销售猪肉时喊价40元/斤,该价格高于市场价的43%—6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石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雅安市荥经县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供餐平台未审查入网餐饮服务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2019年11月5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机对荥经县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荥经懒人”订餐公众号进行检查,发现该网络供餐平台上有2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订餐服务。2020年1月9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31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雅安市芦山县安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0年1月6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芦山县安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医疗器械货架上有三盒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纸已过期,该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雅安源县韩记烧菜馆经营过期食品案
2月3日,汉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富林镇富林大道一段36号的“汉源县韩记烧菜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内冰柜里的12罐“椰果派对(椰果+菠萝果肉饮料)”均已超过保质期。汉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雅安市天全县太极大药房安居药店一分店销售M90口罩未明码标价案
1月24日,天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天全太极大药房安居药店一分店销售M90口罩35元/个,感觉价格偏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销售M90口罩未明码标价行为。天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32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