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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员工被迫“自愿加班”维权难 律师:注意收集证据链

2015-10-15 14:26:07   来源:中国诚信品牌万里行组委会:中工网    点击:
     
       
       国庆长假,不少朋友奔向休假目的地,同时也有人像往常一样正在单位加班。不过令人纠结的是,法律规定“自愿”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导致这个国庆假期所谓的“被迫自愿”加班的职工有苦说不出。那国庆加班费到底怎么算,如何才能消除加班费顽疾?
  “加班”,对于刚刚踏入职场才3年的李明,算司空见惯。李明在从事水处理工作,令他不解的是,国庆前一天还有5分钟下班,他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开始长假旅行时,却被领导叫住了,一纸工作安排打乱了他的行程。
  李明坦言,本来自己快下班了,突然有任务交代,不加班肯定完不成,第二天又急着交任务,就必须加班了,时间超过3个小时。那这3个小时加班费怎么算呢?李明说并没有算,因为也没法说。如果站在公司的角度,肯定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那就是有点儿不太舒服。 


 
  而被自愿加班的情况,对游戏开发工作人员王峰来说,也并不陌生。王峰说有时候项目急着上线,需要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他说:“虽然公司实行的是朝9晚6的上班制度,但为了工作能按时完成,连星期六星期日也得加班。我经常到家的时间是晚上11时。想到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心里非常不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的确有不少企业利用这种方式逃避加班费,员工要维权需要收集证据链以证明自己“被自愿加班”。


 
  岳屾山支招:员工其实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说我这个工作可能在工作日内完成不了,如果要完成的话就要加班,这个是要企业承担相关的加班费用的,要走一个相关的加班的审批程序。这个需要员工主动提出来,如果企业同意了员工的这种说法或者认可他的加班行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就相关的程序留存书面的东西,如加班审批单,也可以在考勤记录上予以体现。很多企业对这种加班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企业可能连考勤都没有,这个一般可能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录音、录像,或者在跟人力、劳资部门和自己的上级沟通的过程当中来确认加班事实,包括邮件或者短信、微信等。
  岳屾山特意指出,以上针对的是实施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如果实施的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就不存在加班费的说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劳动者天然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劳动者对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中华全国总工会表示,职工加班但拿不到加班费,可以通过工会与企业沟通,如果企业坚持不改,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请求劳动稽查部门查处。如果最后对簿公堂,只要职工要求合理合法,工会会给职工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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