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维权
碍于情面多年来居无定所
家住大邑县晋原镇的古清和大妈已经87岁了,早年她和自己的丈夫收养了一名养子和养女,丈夫多年前去世后,养子竟然将古大妈的房屋租金和拆迁安置款据为己有,并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只好搬到寺庙中居住,2013年老人被查出患有多种老年疾病,多次住院进行治疗,其养子养女不仅未到医院进行看护,还拒绝为她缴纳任何费用。周围的人劝说古大妈上法院起诉其养子养女,古大妈一开始却拒绝了,她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最后实在挨不过劝说才拨打了法律援助电话。李勇律师有多年为老年群体维权的经验,在他看来像古大妈这样消极维权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很多老年人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所以常会因碍于情面让自己权利被侵害。”
李勇对不久前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的邓春民夫妇还记忆犹新,这对老夫妇因为朋友迟迟不归还几年前的欠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第二天他们又决定不起诉了。”李勇最后了解情况才知道,原来夫妻俩认为和对方都是朋友却要对簿公堂非常不好。“这样的情况太常见了,老年人找到我们寻求法律援助,我们给他讲了政策,讲了如何起诉,他们自己也明白该怎么做,但就是因为放不下情面最后不了了之。”
过激维权
拉横幅维权被批评
“黑心开发商,还我住房!”家住都江堰市灌口镇的彭有顺大爷在一幢正在开发的商业楼盘前拉起了横幅,“这些开发商他们根本不按合同办事,我现在不同意他们拆我的房子。”彭大爷说,“当初开发商说得好好的,按面积赔偿,现在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原来彭大爷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于是制作了横幅多次到开发商门前“抗议”。律师在受理案件后,批评了彭大爷的行为,他们认为像这种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对自己的维权造成负面影响。
前不久李勇在出庭处理一件案子时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60多岁的张大爷因为住房问题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张大爷在庭上因为气愤同法官辩解起来,甚至说出了过激的言语。“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感到很无奈,本来法庭是双方解决争议的地方,张大爷的诉求本来也是合理的,但是这种过激的行为反而对他非常不利。”
李勇表示,老年群体在维护自身权利的时候,消极维权和维权不当都是不可取得,对待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要相信法律,勇于提出自己的诉求,同时在维权的方式方法上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走合法的维权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金色岁月》也在此呼吁广大老年朋友在维权时要找对方式方法,同时欢迎拨打热线962211,我们会竭诚为你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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